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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互联网





1.我小时候听歌简直就是烧钱,家里给的钱都攒着,周末上音像店疯狂淘。
2.我每次上音像店都会挑一些没听过的歌手买,我喜欢尝试,可那会试听的渠道极少。
3.我家里算是比较早能看到境外MTV台的,不过对于购买唱片帮助不大——那会儿引进版比原版慢很多。
4.国内电台、电视台也会播放流行歌曲,播放MV,但,你懂的。
5.很多歌手都是在“尝试”的心态下认识的,其中包括魔岩三杰、陈绮贞、朴树,也包括很多我已经不记得名字的也早已不知所踪的歌手。
6.总的说来,我觉得在没有网络的时代,唱片消费的性价比很低——唱片可能是所有商品中最不“透明”的一种了。买菜可以看成色,买洗发水可以看成分,买唱片只能靠猜。
7.“猜”的结果就是我家里藏着数不清的垃圾专辑,我觉得我的钱被糟蹋了——为了买他们我一度一餐只吃一两米饭加一份豆腐。
8.就算猜对了,比如陈奕迅,但我仍然觉得他从消费者身上赚到的钱远远大于“唱片”的价值本身。(当然你也可以说音乐是无价的)
9.互联网帮我挤压了市场上的水分,让我更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掏钱消费什么——我先后买了李志、白水、万青、周云蓬、陈意心、顶楼的马戏团的唱片,我最初都是通过互联网听到他们的,我觉得很值。
10.所以我喜欢跟人说,感谢互联网,让我听到那么多好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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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 七 20th 201120:07
    by thand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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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相信再久一点,音乐版权会和互联网产生一种良性的合作关系。

  • 七 17th 201118:07
    by 季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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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有点违背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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