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谋家

20年目睹之怪现状?





早前在微博上贴了这么一段

说大众不消费音乐绝对是误解,2010年,网络音乐收入23亿,无线音乐收入20亿,大型演唱会收入13.2亿,电信运营商的音乐增值服务收入279亿元——电影2010年的票房不过101亿。音乐消费模式已经根本转变了,大众只是不消费唱片。问题是,这些收入和作品、艺人、创作者、实体之间缺乏良性循环。

得到一些回应,不评论,只转帖:

@梁熠: 所有的收益到不了作者和唱片公司,全部被渠道拿走了,这就是中国怪现象。

@姚妄破布挂钱串 :国外写歌做歌的是大爷,国内是孙子,不, 再加个三,三孙子

@歇斯PowellYoung : 不少方面都收入那么多亿,我们这些创作和投资的却分文未进!靠!

@卢中强:真正消费音乐的是那些民工,厨师,保安兄弟们,和失足女青年姐妹们,叉腰肌发达的文青们反倒很少。这一点,做SP的最清楚。

@大望:就是这些收入,没有进音乐创作人的口袋。电信运营商的增值服务,是对传统音乐行业的疯狂掠夺。

@卢中强 :这些收入均属鸡的屁,跟咱有蛋关系!

@华伟99:现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版权保护的欠缺,音乐制品的利润都让传播环节拿去了。无论如何,我们要知道,音乐的市场还是巨大的,只是消费方式有所转变而已。版权保护协会,应该做点实事了。

@姚谦:很遗憾你们得到的都是纸上的表象和数据,就如同微博的v和网络上的点击流量 。但为你们的真情感动!

@胡小健:没有不消费,每时每刻大家都在消费音乐,只是钱都在运营商,网站广告部,KTV商家还有各种协会手里。音乐创作人拼命卖艺,围观者鼓掌叫好热闹非凡。散场,音乐人捡点地上可怜的散钱买馒头充饥,忽然想起家中老小无力报答悲从中来,咬牙跺脚大喊一声:爷还不是为了艺术!多悲壮

@吴颂今:强力支持!我们几十年都一直是写爱心歌,作奉献曲。我为杨钰莹写的甜歌每首只得到200-500元稿费。花了几万元诉讼费律师费追讨稿费,法院判赔的16万至今都没有着落!

@Pastor_TJ:唉,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20亿夸张了点吧。移动向每份版权支付了足够的版权使用费,其余没到内容方手上的确实大得恐怖,但是运营商的增值服务收入而已,严格意义上和内容成本已经没多大干系了。

@蒋宁湛:现在那点消费基本和音乐公司没啥关系,只能是渠道赚钱而已,估计等纯音乐公司有上市的才能说明有大众消费了。

@胡小健: 从对比当初的唱片销售极度萎缩来讲我个人认为是因为大众获得音乐的渠道产生了变化,如何依托科技进行多元化的销售及建立公认的合理的透明的收益分配标准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只可惜目前这不仅是音乐版权业者给力就能解决得了的。一群人在动你的蛋糕,却让你不要动,等着制度健全先。

@Arwen静雯: 现在音乐都是属于非良性运转,都以商业为目的,造成的状况就是创作者不再有创作热情和灵感,为商业而创作,唱片公司也面临盗版的压力,中国流行乐走向衰败是必然的,流行音乐必须走上良性运转

@金浩爵士: 好的音乐人只是运营商及网络经营商的造钱工具!本末倒置的年代、、、所以大部分音乐人都投身到影视剧音乐创作,在那还有良心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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