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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音谋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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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Smashing Ballads</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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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该改的只是新著作权法草案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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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3 Apr 2012 02:14:41 +0000</pubDate>
		<dc:creator>陈贤江</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产业]]></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著作权法]]></category>
		<category><![CDATA[版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音乐产业]]></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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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朋友不久前就新著作权法草案采访了一位著名制作人，据他说，这位制作人对于新法虽然气愤，却表示无所谓，因为一直以来没少被唱片公司坑，他觉得，在作品普遍被唱片公司一口价买断的现实下，新法改或不改，绝大多数创作人的收益并不会有太大改善。<span id="more-998"></span></p>
<p>另一件事，我一位音乐人朋友不久前被某唱片公司知会，说他新专辑中的某首歌用了该公司签约词人的作品，让他每年交一笔版权费。虽然那首涉嫌侵权的词作是该词人20年前写的（尚不清楚该词人跟唱片公司签的是什么合同），并由词作者口头授权我朋友使用，但与唱片公司沟通未果，而我朋友是独立音乐人，交不起那么多版权费，只好选择删除已授权试听中的相关曲目。</p>
<p>由此，我们不难理解，这次新法维权，喊得最凶的还是唱片公司，版权都掌握在他们手里，一旦恶法通过，受损害最大无疑还是唱片公司，而不是创作者。当然，我是可以理解唱片公司的苦衷，在特殊的国情下，作为商业实体，而不是慈善机构，他们只能采取利己的方式经营，追逐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为创作者着想——对于底层创作者（包括创作艺人），几千块卖歌，一两万卖身，早就不是什么行业秘密。</p>
<p>说这些并不是要针对唱片公司，我只是想说，就算恶法改成，可音乐作品如果仍然以低价买断的方式来经营，那么对于创作者而言，收益应该也很有限吧？那些积极维权的大佬们除了改法，是不是也应该挑头为创作者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比如改变下“低价买断”的经营思路？比如建立一个独立于行政部门和唱片公司的第三方版权服务机构来致力于为创作者服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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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对新著作权法草案说NO！</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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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Apr 2012 15:52:16 +0000</pubDate>
		<dc:creator>陈贤江</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产业]]></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著作权法]]></category>
		<category><![CDATA[版权]]></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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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1.已经有好几个朋友问我了，“你为啥要帮虾米说话？”我不是帮虾米说话，我只是觉得，与其像李志那样撕破脸皮的所谓维权没有什么意义，不如双方本着合作的精神坐下来好好谈谈。</p>
<p>2.宋柯说，互联网不懂用音乐赚钱，现在看来，大抵如此。但是，作为一个互联网从业者，我想说，互联网公司不是音乐的生产者，而是使用者，“懂”不“懂”用音乐赚钱，应该是生产者的问题。互联网公司的产品是“功能”，他们应该去赚功能的钱，而不是音乐的钱。<span id="more-993"></span></p>
<p>3.如果“功能”利用了音乐，“功能”是否应该还利于音乐呢？当然，必须还！实际上，按照我的理解，虾米等互联网公司确实考虑过这个问题，虾米人一直为自己设计的“三方盈利模式”（用户、版权方、网站）引以为豪，只是，事实证明，这个模式并没有发挥他们想象的功效。</p>
<p>4.对于音乐使用的补偿，除了严格执行传统的版权费交易——用多少给多少，目前互联网公司并没有更好的模式。最成功的iTunes也无非如此。只不过，因为苹果打通了产业链，所以他们能把规模做大，却也没有任何根本的改变——用户不过是从买CD改成买数字流而已，音乐赚的仍然是版权的钱。</p>
<p>5.严格执行版权费交易的地区，音乐产业的收入不会有太离谱的差别，因为收入只是渠道的转移——从唱片公司的传统渠道转移到其他渠道。卖唱片挣不到钱，音乐人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收入。</p>
<p>6.中国的情况就比较特别，因为一直以来并没有严格执行版权交易。除了唱片销售，广播电视、KTV、商业场所播放等领域的版权费交易存在很大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音乐创作者的著作权保护远远不够。</p>
<p>7.英美等音乐发达地区，创作者的版权有专门的“中介”提供相应的服务。创作者跟中介签约，由中介来管理他们的作品版权。如果说，在中国，音著协扮演了这种“中介”的角色，他们是否有发挥过自己的作用呢？这是个问题。 （<a href="http://article.yeeyan.org/view/243755/264382" target="_blank">&#62;&#62;说说英国的“音著协”</a>    <a href="http://ent.sina.com.cn/y/2009-04-15/09332473344.shtml" target="_blank">&#62;&#62;美国的音乐版税管理</a>）</p>
<p>8.不管“中介”多么强大，创作者都应该有处理自己作品的主导权，而不是完全“被”中介。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应该适用于音乐作品。新著作权法明显违背了这一原则。</p>
<p>9.长久以来，华语音乐圈普遍重歌星轻创作，唱片公司保护版权更多处于自身经济利益，而并非为创作人着想，著作权价值得不到应有的体现和保护，幕后的创作者缺乏足够尊重，造成的恶果是民众的版权保护意识严重不足。</p>
<p>10.那些动辄一两万逼艺人签卖身契，几千块钱买断一首歌又不妥善保护的唱片公司是不是也应该好好反省下呢？</p>
<p>11.有朋友说过，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版权”的概念应该与时俱进，甚至没有谈版权的必要了。类似的观点，劳伦斯•莱斯格在《思想的未来》一书中有说过，欧美“反版权运动”生生不息，但这更适用于“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已经得到落实的欧美，适用于著作权已经得到基本保护的欧美，不适用于中国——新著作权法最可怕的地方是体现了对个人私权的藐视。</p>
<p>12.所以，必须对新著作权法草案说NO。（<a href="http://ent.sina.com.cn/f/y/caoan/" target="_blank">&#62;&#62;新浪的相关专题</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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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数字正在让听歌变得无趣?</title>
		<link>http://www.chenxianjiang.com/archives/978</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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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7 Mar 2012 07:11:37 +0000</pubDate>
		<dc:creator>陈贤江</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产业]]></category>
		<category><![CDATA[app]]></category>
		<category><![CDATA[曹方]]></category>
		<category><![CDATA[比约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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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因为<a href="http://www.chenxianjiang.com/archives/959" target="_blank">曹方《浅彩虹》app的试用心得</a>，监制app的钟声老师电话过来交流了两句，他提了一些自己对于音乐类app产品的一些想法和困惑。</p>
<p>其间，我俩聊到“停留时间”这个概念。我的想法是，app的价格取决于用户停留时间的长短和他能从中获得多少乐趣。如果一个所谓“app专辑”仅仅只是作为一个载体存在，甚至是CD的简单异化，那它必然是廉价的。无论音乐作品多么牛逼，app出品方都很难从中获取太多利润。<span id="more-978"></span></p>
<p>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CD和黑胶。我之所以如此热爱CD和黑胶，是因为我们的注意力停留在其上的时间会很长。如下图：</p>
<p><a href="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pic2.jpg" rel="lightbox[978]" title="pic2"><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982" title="pic2" src="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pic2.jpg" alt="" width="500" height="523" data-pinit="registered" /></a></p>
<p>但其实实际情况比图片显示的要长很多。比如我们去唱片店淘碟就会花很多时间，研究歌词也会花很多时间，整理CD架也会花很多时间。</p>
<p>在数字时代，一切都被急剧压缩了，一切都变得很便利，其结果就是我们“消费”一张音乐作品的时间相比CD时代变得飞快，我们失去了CD时代那种强烈的“拥有”的快感，于是我们必然会觉得数字音乐是“廉价”的。</p>
<p>数字正在让听歌变得无趣！但这一切都是无法逆转的，未来世界只会更数字，更便利。</p>
<p>所以我以为，数字音乐产品的生产者如果想尽可能多的活力，他一定要在“时间”上下功夫，让用户花在产品的时间上尽可能长，让他们从中获得尽可能多的乐趣。《Biophilia》的app专辑就是这么做的，相比曹方的app，我们在《Biophilia》的app上寻找歌曲的过程要长很多，也有趣很多。</p>
<p>但，我仍然认为致力于“线下”，音乐会更有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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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曹方《浅彩虹》app试用心得</title>
		<link>http://www.chenxianjiang.com/archives/959</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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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5 Mar 2012 14:58:02 +0000</pubDate>
		<dc:creator>陈贤江</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产业]]></category>
		<category><![CDATA[app]]></category>
		<category><![CDATA[曹方]]></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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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花30蚊鸡从app store里买了曹方的新专辑《浅彩虹》，号称华语乐坛“首张完整概念的APP唱片”，iphone版和ipad版都试用了一下，心得如下：</p>
<p><a href="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4.jpg" rel="lightbox[959]" title="04"><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961" title="04" src="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4.jpg" alt="" width="500" height="333" /><span id="more-959"></span></a></p>
<p>app首页，从中可看到设计的用心，插画、配色、构图都很契合“彩虹”的主题，还有简单的动态效果。app的主要功能清楚明了。</p>
<p><a href="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6.jpg" rel="lightbox[959]" title="06"><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963" title="06" src="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6.jpg" alt="" width="500" height="333" /></a></p>
<p>PLAY ALBUM的页面，进入后自动播放整张专辑，只能听，不能做任何动作，退出后仍然会自动播放，除非点击SONGS里的某首歌。刚开始我对此有点诧异，不过后来觉得，这还挺贴心的，方便用户可以在浏览SONGS和GALLERY时继续听歌。不过如果退出PA后再次进入，貌似不一定从第一首开始播。逻辑不明。另外，友情提示一下，PA页面上的圆形细胞状物体统一顺时针旋转，“密集恐惧症”患者慎入。</p>
<p><a href="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5.jpg" rel="lightbox[959]" title="06"><img class="aligncenter" title="06" src="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5.jpg" alt="" width="500" height="333" /></a></p>
<p><a href="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92.jpg" rel="lightbox[959]" title="092"><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970" title="092" src="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92.jpg" alt="" width="500" height="333" /></a></p>
<p>点击SONGS进入SONGS LIST（上图），可以自主选歌。下图为歌曲《伤心旅客》的页面，可上下拖动看歌词，并通过右下角的按钮选择暂停、前进、后退。</p>
<p><a href="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10.jpg" rel="lightbox[959]" title="10"><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971" title="10" src="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10.jpg" alt="" width="500" height="333" /></a></p>
<p><a href="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7.jpg" rel="lightbox[959]" title="07"><img class="aligncenter" title="07" src="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7.jpg" alt="" width="500" height="333" /></a></p>
<p><a href="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8.jpg" rel="lightbox[959]" title="07"><img class="aligncenter" title="07" src="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8.jpg" alt="" width="500" height="333" /></a></p>
<p>点击GALLERY进入上图，点击图中黑色区域里的图案会出现各种图片，有曹方的写真（中图），也有一些手绘图案。（下图）我这里用的是iphone版的截图，从视觉效果说，《浅彩虹》ipad版体验更好一点。</p>
<p><a href="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1.jpg" rel="lightbox[959]" title="06"><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963" title="06" src="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1.jpg" alt="" width="500" height="333" /></a></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2.jpg" rel="lightbox[959]" title="06"><img title="06" src="http://www.chenxianjiang.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2.jpg" alt="" width="500" height="333" /></a></p>
<p>点击app首页和GALLERY首页右下角的问号，会进入功能说明页。可以了解这个app的使用方法（上图）和其他相关信息，如歌曲的制作信息（下图）和app的设计制作单位的相关信息。</p>
<p>确如相关报道所说，《浅彩虹》的app是概念比较完整的app专辑，虽然相对Bjork的app专辑，《浅彩虹》要简单很多，但是《浅彩虹》足够成为华语流行音乐史上一个指标性的作品。不过，《浅彩虹》的各项功能更多具有“展示”的意义，缺乏一些互动性。如果能加上微博等互动产品，让用户在聆听的同时能进行交流可能会更好。</p>
<p>不管设计者觉得自己付出多少心血，我觉得以目前国内消费者对待音乐的态度，一个app如果仅仅只是“听”和“看”，那么这个app仍然是相对“廉价”的。所以Bjork很聪明地选择了买iPad送app的模式吧。说句真心话，我就很“无耻”地觉得《浅彩虹》app定价30有点高了。（10-15比较合适撒，哈哈哈哈）</p>
<p>《浅彩虹》仍然残留着CD时代的影子，其整体设计思路仍然是CD的数字版，这当然不是问题，毕竟我们还很难摆脱CD时代的影响。所以我期待更具革命性的作品出现，期待其“专辑”的概念能突破传统唱片的窠臼。毕竟在黑胶和CD时代，一张唱片的作品数量会受到介质物理属性的限制，但数字流不会。</p>
<p>在微博上看到有一些朋友激烈争论app是否会成为主流音乐载体的问题，对此我持怀疑态度。在云时代，我们其实并不太需要app作为聆听介质，而相对黑胶和CD，app较低的技术门槛会削弱其盈利潜力——好吧，我仍然是那个想法，要想增加音乐作品的盈利性，首先是作品好，其次是功能强大，赚功能费，再次就是尽可能增加其获取难度。</p>
<p><strong>打分：</strong></p>
<p>概念：4星</p>
<p>设计：4星</p>
<p>功能：3星</p>
<p>作品：3星半</p>
<p>下载指数：3星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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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如何看“九零后”？</title>
		<link>http://www.chenxianjiang.com/archives/95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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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2 Mar 2012 17:05:05 +0000</pubDate>
		<dc:creator>陈贤江</dc:creator>
				<category><![CDATA[闲扯]]></category>
		<category><![CDATA[九零后]]></category>
		<category><![CDATA[整合营销]]></category>
		<category><![CDATA[音乐观]]></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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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明天一早要去奥美帮衬销售提案，睡前缕一缕思路。</p>
<p>这次提案的两个核心是“九零后”和“歌曲炒作”。因为这次提案，我“终于”对“九零后”产生了一些兴趣，于是之前做了一个小调查。（<a title="九零后的音乐观" href="http://www.chenxianjiang.com/archives/909" target="_blank">在此</a>）</p>
<p>由于样本的限制，调查很难说有什么指导意义。（在某产业群里扯淡时，有人就提到“太高端”）</p>
<p>确实就调查结果而言，“摇滚”和“独立”在某些题里竟然是“主流”，这太尼玛高端了吧。<span id="more-951"></span></p>
<p>不过，在做调查的过程中，我接触到一些信息，对于我分析“九零后”还是很有帮助的。其中包括前不久在奥美的“沟通”。我原本以为，奥美对于“九零后”有自己比较明确的判断，没想到对方倒是先坦诚自己仍不太了解“九零后”并很诚恳地请教了我们的看法。</p>
<p>看来，对于“九零后”，大家都是“雾里看花”。</p>
<p>个人想法是，“九零后”既“复杂”，也“简单”。“复杂”在于，他们所属的“时代”太复杂了，他们接受太多的信息，有太多的选择，这决定了我们不能以既定的标准去做判断。所谓“既定”，就是我们自身的生活环境和时代背景。而这正是前一代人在界定下一代人时常常会犯的错误。</p>
<p>比如作为八零后的我就不能认同很多六零后七零后对八零后的界定。什么垮掉的一代啊、自私的一代啊、肤浅的一代啊，云云。每一代人有自己的时代背景，每一代人独特的时代背景决定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当我们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去评判另一种生活方式时，必然会陷入“误区”。</p>
<p>像我的八零后同事最初讨论“提案”时就信心满满地断言“九零后根本就不听音乐”（当然语气里有些夸张），而我在调查过程中（包括从各方面收集到的信息）得到的反馈是，音乐在“九零后”的生活中仍然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只是，他们对待音乐的态度、他们享受音乐的方式，已经跟之前的任何一代都大不同了。</p>
<p>试想，由网络、电脑、ipod、手机养大的一代人，跟我们这些卡带、CD、随身听养大的一代人其“音乐观”怎么可能一样呢？我们不能因为他们不买唱片、不喜欢我们觉得好的那些东西就说他们不听音乐吧？</p>
<p>所以，如果要正确看待“九零后”，首先要分析其社会背景，然后再辅以相应的标准来下判断。这样一来，问题就“简单”了。</p>
<p>我的判断是：</p>
<p><strong>1.九零后必然是多元化的。</strong>因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接受的信息很复杂，他们有太多的选择，这必然导致部分人的分化，而且分化的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如果说，八零后的生活背景里还有不少“共同记忆”（如变形金刚、圣斗士、四大天王），那么这种东西在九零后身上会有所淡化。</p>
<p><strong>2.九零后必然是最有行动力的一代。</strong>因为他们掌握的信息多，他们拥有的解决问题的工具和方法多，所以他们更自信，更愿意做自己喜欢的事情。</p>
<p><strong>3.九零后必然是享乐主义的。</strong>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是新中国建国以来最好的，他们可以更任性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p>
<p>当然，上面所谓“必然”并不是绝对的，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比如，一二三线城市的九零后之间肯定有所区别，用QQ音乐的和不用QQ音乐的又有所区别。这里的“<strong>必然</strong>”只是想强调分析九零后的时代背景的重要性。</p>
<p>单单是对“性”的态度也许就可以说明问题吧，我常常会接收到一些“信息”，说九零后很开放，这是必然的啊，八五后就比八五前开放，因为他们更了解“避孕套”的用途吧。反正我觉得我读书那会身边的朋友就很“保守”，这里面就有因为“避孕”常识的缺乏而产生的“矜持”。</p>
<p>这里面有更“简单”的东西，比如每一代青少年的“通性”，叛逆、好奇、勇于尝试。</p>
<p>抓住这些，也许就能更容易理解“九零后”了吧，虽然，对于整合营销来说，“多元化”已经意味着一切都不可能简单，以前一个大明星就能解决问题，现在得绞尽脑汁地琢磨各种所谓“创意”，得煞费苦心地设计各种营销手段的排列组合。</p>
<p>品牌们和销售们总是想当然地追求铺天盖地的效果，总是想一劳永逸地“捕获”一代人。可我只是想找到一个点，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好玩的事。</p>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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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那些被打了口的日子</title>
		<link>http://www.chenxianjiang.com/archives/930</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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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3 Mar 2012 15:25:23 +0000</pubDate>
		<dc:creator>陈贤江</dc:creator>
				<category><![CDATA[闲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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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文/陈贤江</p>
<p>关于打口，我没有王小峰或邱大立那么有发言权，他们当过打口贩子，我只是有过打口贩子朋友小张，不时也陪他一起在街头蹲会儿。</p>
<p>但那绝对是我到目前为止最快乐的时光，我曾经乐此不疲地在各种文字里强调这点，因为那时实在是太快乐了，非常纯粹的快乐，每到差不多该摆摊的点儿，我就把自己放逐到学校门口那条被戏称为“堕落街”上，蹲在一摞摞打口CD的边上，抽烟，扯淡，穿插着给各路前来淘碟的朋友们卖弄自己那点关于音乐的小知识。<span id="more-930"></span></p>
<p>不去想什么狗屁学业前途，不考虑什么狗屁人情世故，那一米开外的地方，就是我的天堂。心血来潮的时候，我们跟着马路对面盗版摊的大音箱嘶吼“我的生活放荡，每天抽，我的生活放荡，每天摸，我的生活放荡，像只狗……”，偶尔还会有莫名其妙的小学妹一起放烟花。</p>
<p>我没有想过以后要过这样的生活，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这只会是生活的小插曲，但我由衷觉得这种体验真酷，尤其是有一回我们跟着乐队到县里去演出，半夜回来三个人一头倒在小张家被打口CD包围的脏兮兮的床垫子上睡下，那一刻，我第一次感觉自己也变成了一个“酷人”。</p>
<p>这才是“青春”啊！这才是“摇滚”啊！那天夜里，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翻滚着我那些年里听过的所有最酷的音乐，我想到Radiohead，想到Nirvana，想到各种Punk，我想，我终于跟他们是一个“世界”的了。</p>
<p>随着“毕业”的临近，那段生活很快就结束了，我也很快的回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这个世界，一个无趣却真实的世界。我像大多数懵懂的毕业生一样被残酷无情地抛到社会上摸爬滚打，“打口”啊“摇滚”啊什么的恍如黄粱一梦。</p>
<p>只是，我没想到自己后来做了更多做梦也会偷笑的事，我没想到自己到现在也还没有变成自己最厌恶的那类人。这一定跟那段被打了口的日子有关，因为，当你的人生被打过口，当别的什么玩意儿从口子里渗透过来，当你体验过另外一种生活，到过另外一个“世界”，你对于自己的生活就会有另外的想法，你就不会像很多人那样固步自封了。</p>
<p>这一定跟那段被打了口的日子有关！当我蹲在路旁听了一张又一张打口CD，当我向淘碟的朋友们推销出一张有一张“尖货”，当我一头扎到打口围着的床垫子上，当我从小张手里接过来郝舫老师的《比零还少》，当我生日那天小张送给我一张《Siamese Dream》原盘，我的人生就悄悄地被改变了。</p>
<p>这就是我翻译《打口中国》的原因，感谢高伟云（Jeroen de Kloet），愿意花那么大精力去记载属于“我们的”青春岁月，我也想用自己的方式去纪念它。</p>
<p><a href="http://chenxianjiang.com/dkzg/" target="_blank">翻译在此</a></p>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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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九零后的音乐观</title>
		<link>http://www.chenxianjiang.com/archives/909</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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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3 Feb 2012 17:45:58 +0000</pubDate>
		<dc:creator>陈贤江</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产业]]></category>
		<category><![CDATA[九零后]]></category>
		<category><![CDATA[音乐产业]]></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chenxianjiang.com/?p=909</guid>
		<description><![CDATA[<p>前段时间出于好奇，我在网上做了个“九零后音乐观”的问卷调查（<a href="http://www.askform.cn/131283-246031.aspx" target="_blank">这里</a>），承蒙微博和豆瓣上的朋友们帮忙转发和推荐，如愿收到一千多份答卷。经过简单处理后，现提供下载。</p>
<p>我想先简单说明一下：</p>
<p><strong>关于动机：</strong></p>
<p>本调查的动机仅仅出于好奇，本人并非做调查的专家，题目也没有进行过太严格的构思，所以结果仅供参考，不建议作为数据使用。因使用数据造成的任何后果本人不承担任何责任。<span id="more-909"></span></p>
<p><strong>关于样本：</strong></p>
<p>1.本调查主要通过微博和豆瓣上靠好友间传播，渠道较窄，答题用户同质性会比较大，口味相对接近——我预设大多数人较常听音乐，而且听摇滚、独立的会比较多。（结果如此）</p>
<p>2.貌似有部分“非九零后”为了看结果而选择了九零后的题目。</p>
<p>3.根据微博和豆瓣的用户属性，我觉得参加调查应该多为大城市的文艺青年和少量普通青年吧。</p>
<p><strong>关于第7题“说到音乐你首先想到的是？”</strong></p>
<p>1. 很多朋友曾表示不知道这道题的意思，我出题时的想法是，“大家对于某类歌手的第一反应或许能代表他的音乐口味吧？”不过，因为问卷是睡前突击列的，后来觉得可能某些选项不具有代表性。</p>
<p>2. 参加答卷的朋友口味还挺多元化的，有差不多一半的人选了其他，数据请参考Excel表。</p>
<p><strong>关于第14题“你知道Foster the People吗？”</strong></p>
<p>为什么是FTP？因为我喜欢！就这样！</p>
<p><strong>关于下载：</strong></p>
<p>下载包中共三份（PDF、Excel原始数据、图片各一份）</p>
<p><a href="http://115.com/file/e7lqod7g" target="_blank">点击下载</a>（115）</p>
<p>密码为彭家熙第二张个人专辑同名主打歌的最后一句歌词（共8个字，每个字的拼音的第一个字母）</p>
<p>不认识彭家熙？<a href="http://www.xiami.com/artist/70006" target="_blank">这里有试听</a></p>
<p>&#160;</p>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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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虾米和烤鸭</title>
		<link>http://www.chenxianjiang.com/archives/900</link>
		<comments>http://www.chenxianjiang.com/archives/90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2 Feb 2012 16:46:08 +0000</pubDate>
		<dc:creator>陈贤江</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产业]]></category>
		<category><![CDATA[互联网]]></category>
		<category><![CDATA[烤鸭]]></category>
		<category><![CDATA[独立音乐]]></category>
		<category><![CDATA[虾米]]></category>
		<category><![CDATA[音乐产业]]></category>
		<category><![CDATA[音乐推广]]></category>
		<category><![CDATA[音乐网站]]></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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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事情的起因是我发了一条有点偏激的微博：</p>
<blockquote><p>那些让虾米把专辑删除的艺人简直是傻逼至极，有分享才有发现，有试听才有购买，你们以为现在还跟从前一样发几篇通稿交口一下就有人买专辑了？我去年买的唱片都是听完觉得好听才买的！</p></blockquote>
<p>接着我又发了一条：</p>
<blockquote><p>经常看到有艺人朋友愤懑地喊，虾米有虾币，虾币可以下载，下载是收钱的，所以我们不给他们试听。那么，我很想问下他们，你们有主动跟虾米谈过分成么？谈过推广合作么？有看过这个么？http://t.cn/hblaCy，不是我要袒护虾米，我只是觉得，你与其自决于用户，不如主动寻求利益！</p></blockquote>
<p>我的想法是：</p>
<blockquote><p>提虾米这事，是想探讨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各方声张权力，然后坐下来协商，谋求双赢。删掉专辑了事对解决问题并没有什么帮助，尤其在更多依靠社交传播的当下，没有多平台的分享，独立音乐人损失更大——除非你的歌都是写给自己听的。而对于用户来说，唱片删或不删，它都在那里，因为他们还有115。</p></blockquote>
<p>仍然得到一些回馈：<span id="more-900"></span></p>
<blockquote><p>@三金大叔爱萝莉: 删歌删专辑这事儿除非涉及版权，一般媒体不那么干，对谁都不好。</p>
<p>@枯萧: 合作与协商从来都是欢迎的，培养付费下载的习惯更是大家共同希望的，但从一开始，虾米的做法就是直接把音乐人推到了对立面。晦涩不清的条款以及没有担当的看似承诺，都不是一个良好的态度。商定分成方式，哪怕是本票，也要有个约定的期限。实在困难时，负责任地举证自己的困境，大多数人也会理解。</p>
<p>@彼得洛夫司机:你他妈用我的歌在你的网站试听下载不先经过我授权，还要我主动？那我强奸你老婆后是不是应该怪你老婆为什么不主动告诉我她不卖？</p>
<p>@seancheung: 這也要看藝人的態度，就好像有的產品就是不送贈品就是不積分，就是無試用。所有者自己要想這麼做，是他們的權利。也是責任自負的事，不用告訴他們。就好比投資，所有人就是要如何，那也是他自己的資產。</p>
<p>@何小Poppy: 【有分享才有发现，有试听才有购买】很多艺人应该也明白这个道理，那么他们还是要求贵网站删掉自己的歌，只能说明这个网站对他们不重要。如果换做是百度MP3、QQ音乐、新浪乐库，艺人才不会让他们删呢！求着上歌的，好吗！</p>
<p>@Dday1984: 听说你去年买了唱片，那你可以借给我听吗？有分享才有发现嘛不要那么小气，我只是想借来听一下，对你喜欢的音乐人也是某种程度的支持啊～对了，你问什么时候我会还给你？嗯。。这个问题嘛，等你想到自己想要听的时候，你再来跟我要好了。你问我想要借那张？我想要全部。</p>
<p>@木匠老张: 这个是一个庞大的问题，如何改善音乐人和公司的收入，如何改变现有的分账机制。要知道现在一个专辑在百度ting！里面下载也才不到一毛钱，是的，也就是几分钱。这件事需要大部分音乐人一起努力，大部分从业者一起努力。</p>
<p>@Sulumi: 跟他们没完。他们要跟你做的blog一样免费那不可能。他们一定要收费。奖励你上传专辑给你虾币。你去下别的。没虾币的花钱买。大伙充满了虾米以后。一起听呗。一起玩呗。谁管道理人心。破罐子破摔吧。</p>
<p>@今年我拾捌Even:不觉得，工作试用五个月，0工资，你乐意么？宣传是一回事，版权又是另一回事，就像大陆跟台湾的关系一样复杂，不是一句话就能概括的</p>
<p>@想和韩庚做朋友的学生: 如果这个艺人没有煽动力的话，就要提前曝光内容，但曝光不可过多，留个小悬念，这真和电影是两码事。</p>
<p>@电板鸭:这年头先尝后买的道理，好的东西不怕拆了包装没人要，差的东西生怕被人看到正体而被退货</p>
<p>@Sulumi: 问题是。虾米要是免费下我的音乐没问题啊。虾币算什么？那么多P2P包括我自己也会下载。真正共享是这样啊。音乐itunes卖。但是免费别人共享没问题。虾米的自我介绍里吹牛逼说什么自己对一人负责，让艺人什么什么。那不扯蛋嘛？而且有的唱片原来公司是免费的，虾米拿过去用虾币来买。</p>
<p>@Q嬷嬷: 腾讯收得更多怎么不见他们发作。</p>
<p>@大干美食林: 这属于活在上个世纪还没想明白的艺人中的方舟子。还是那句话，舍得花钱买实体的下载了MP3也还会付费买喜欢的唱片；不舍得的盗版碟都会嫌贵。</p>
<p>@瑞汎: 反虾米不是反试听。豆瓣小站，soundcloud，优酷土豆都可以做试听，更方便简单，更火爆。关键是虾米借试听和付费下载赚足腰包，让付费下载的乐迷以为自己支持了正版，到头来艺人自己一个子儿捞不到，连个通知都没有。再者，该不该放试听，放一首还是一张，放多少张，本就该艺人自己说了算，别人无权过问。</p>
<p>@大眼儿C: 虾米最傻逼的是虾币，除了这个，真的是最好的音乐资源整合网站</p>
<p>@Howie_Lee:艺人做了音乐，虾米不说就拿去卖，这跟偷有什么区别？你这个理论就是：“这不是偷，这叫窃。。。分享音乐的事，能叫偷么？</p>
<p>@鲍小斯: 不能一概而论吧，有的人让虾米删但自己官网提供下载，有的是真觉得那点儿试听影响自己专辑销量了……</p>
<p>@彼得洛夫司机:</p></blockquote><p>&#8230;</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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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九零后音乐观调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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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2 Feb 2012 01:44:28 +0000</pubDate>
		<dc:creator>陈贤江</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category><![CDATA[九零后]]></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方式]]></category>
		<category><![CDATA[音乐产业]]></category>
		<category><![CDATA[音乐观]]></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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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出于好奇，想了解下九零后对音乐的看法，如果你能随手完成，感恩不尽~</p>
<p>// </p>
<p>*<a href="http://www.askform.cn/131283-246031.aspx" target="_blank">如果你看不到上面的内容，请点击这里参加调查</a>*</p>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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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音乐和烤鸭</title>
		<link>http://www.chenxianjiang.com/archives/887</link>
		<comments>http://www.chenxianjiang.com/archives/887#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31 Jan 2012 09:49:09 +0000</pubDate>
		<dc:creator>陈贤江</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产业]]></category>
		<category><![CDATA[音乐产业]]></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chenxianjiang.com/?p=887</guid>
		<description><![CDATA[<p>以下是读<a href="http://www.lifeweek.com.cn/2012/0130/36358.shtml" target="_blank">王小峰专访宋柯</a>有感，虽然提出了一些疑问，但我并不是要反驳什么，只是为自己捋捋思路，否则太绝望，连班都不想上了，可我又没钱开烤鸭店！</p>
<p>我是04年入行做媒体，一直在音乐类媒体工作，不知不觉已经做了九年了。这九年中，我先后供职偶像杂志、欧美音乐杂志、音乐试听平台和三大门户的音乐频道，不敢说自己有什么发言权，但对于传统唱片业的没落真是看在眼里——其实，像我们这种听磁带入门，买CD长大，直接面对MP3冲击，到最后持iPod过日子的一代人，不用入行就已经够深刻感受到时代的变化了。<span id="more-887"></span></p>
<p>但是，问题真的有那么严重吗？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个角度看待问题呢？那样我们是不是可以不那么绝望？</p>
<p><strong>1. 是不是应该重新界定“音乐产业”？</strong></p>
<blockquote><p>整个行业的能力已经急剧退化，不仅是造血能力退化，营销能力也在退化。现在唱片公司的那几招实在太落后了：到电台打榜；到百度刷个排名；到微博搞个营销。我认为这都是小打小闹，不能解决实质问题。现在有好作品，但也没有当年的状态。当年媒体的推动作用和媒体的审美都很好，现在已经不同了。但我也从来不抱怨媒体。唯一能抱怨的就是我们自己，活到现在这个地步，就两个字：活该！”</p></blockquote>
<p>这短话实在是太让人绝望了，宋老板几句话就把整个行业包括相关的媒体环境一锅端了。但是，宋老板这些话都是立足于传统唱片业角度来说的，对于那个围绕“唱片”生产行程的产业形态，当下的情况确实很有问题。但是，随着“唱片”这种介质逐渐被“数字流”取代，围绕“数字流”传播而形成的新音乐产业形态是否还应该以过去的标准来评判呢？“数字流”的生产、推广、营销等是不是应该有新的模式和标准？甚至说，未来音乐产业的主体是否有可能会变成百度、腾讯、中移动这些提供流服务的实体呢？我们是否应该抛开既定思维重新界定“音乐产业”呢？</p>
<p>至少，单从媒体的角度来考量，个人以为，“推动”和“审美”已经越来越不重要了。但是，当下媒体谈音乐产业仍然以传统唱片业为标准这事儿却着实让人沮丧：一谈音乐就“哀鸿片野”，看不到音乐产业的转型，看不到其实很多新模式新思路正在生根发芽中！</p>
<p><strong>2. MP3是很差的产品吗？</strong></p>
<blockquote><p>iTunes伟大个屁，它的音质不行，它实质上是在贩卖退步的产品，只是为了获得销售硬件的更大市场。所以我们的行业有问题，MP3完全是一个很差的产品。这也带来消费者对你的轻视：你都给我这个东西听了，我可不是能不付钱就不付钱了。我连歌词都看不到了，封面也没了。”</p></blockquote>
<p>宋老板认为MP3是一个很差的产品，很多人也疑惑大众为什么宁愿花钱去消费这么“差”的产品。可是我觉得，大众消费的并不是MP3本身，MP3只是介质，其内容才是真正的“产品”。与其说iTunes卖的是MP3这种产品，不如说它卖的是介质服务。</p>
<p>音乐真正的价值还是在“内容”上。但是，就内容而言，我觉得音乐是很难以某种标准来衡量的。不像电影这种“具象”的产品，音乐基本上是一种情感诉求的东西，是介质本身的技术标准无法衡量的（我始终认为听众从音乐中获得满足的条件不需要太高技术标准）。CD之所以可以有标准，是因为它把音乐具象化了实体化了，CD的价值本身是否等同于音乐的价值都是值得怀疑的——在CD时代，我们消费的除了抽象的音乐，还消费了具象的歌词、封面、包装，甚至没少为了所谓“主打歌”而被迫消费“附赠”的垃圾，我们如何能以衡量CD这种实体产品的标准去衡量MP3这种“流介质”？</p>
<p><strong>3.音乐真的“廉价”吗？</strong></p>
<blockquote><p>宋柯颇有些无奈地自嘲道：“这鸭子我做好了真有人来吃，付完钱人家谢我，说这鸭子做得真好吃；做音乐做好了真没用，没人付你钱，还骂你。”</p>
<p>音乐在今天已经变成最不值钱的一门艺术。假如宋柯知道现在音乐还不如一只烤鸭，可能当初他也不会离开珠宝行业，投身到从来就没有搞明白的中国流行音乐行业。</p></blockquote>
<p>音乐的尴尬处境就在于，由于内容的抽象，它不得不借助于介质来体现价值，随着介质的“流”化，介质流通的门槛愈来愈低，音乐也愈发“廉价”。不像电影，由于电影院体验具有一定的复制难度，所以，虽然影像也在“流”化，但对于消费方式的影响并不是太大。可对于中移动、iTunes、Spotify这样的网络巨头来说，他们的核心竞争力并不是内容本身，而是介质服务的用户体验，当他们具有足够强大的技术、资源、渠道保障，作为“内容”的音乐对他们来说就是“廉价”的。</p>
<p>所以才会有这样一个啼笑皆非的案例吧：《Poker Face》在Spotify上连续五个月排名最受欢迎的专辑，播放次数达到100万次，但Lady Gaga从中获取的收入仅为167美元。（via第一财经周刊）这种状况到“云时代”可能会更加突出，在强势的互联网产品面前，音乐“流”的讨价还价空间会很有限。</p>
<p>可我仍然觉得这里所谓“廉价”其实是相对的，相对于介质不易流通的从前，由于大众能轻易获取海量的内容，音乐不再是稀缺产品，所以他们在付费上会比从前更谨慎。 “Spotify这种面向版权公司结算及面向海量用户分销的方式确实很难让音乐人赚钱，因为它没有帮助音乐人直接向粉丝收钱，没有引导用户为特定音乐人的特定音乐付特定的钱，大家都理性地免费Streaming，谁能赚钱？”（via个篱）</p>
<p>只是，到目前为止，大家都过于依赖“数字音乐”，都以为海量的用户真的能带来海量收入，以为每卖一首音频流都能像卖一套烤鸭一样挣到该挣的钱。但音乐不是烤鸭，获得一套烤鸭需要付出的成本比获得一首歌要难多了。所以，音乐人如果想要挣更多的钱不应该是眼巴巴看着数字音乐的用户“等靠要”，而是积极主动从“流”之外寻求收入。毕竟音乐不仅仅是“流”，还是现场，仍然是“唱片”（CD、黑胶），甚至是一些我们想象不到的实体形态。</p>
<p>只要能满足需求，消费者仍然是愿意付费的，付费多少取决于你的音乐产品是像“流”那么容易获得呢，还是像烤鸭一样呢——Live Nation已经证明“流”之外，音乐仍然可以不廉价！（LN的主席刚被Billboard评为<a href="http://www.billboard.biz/bbbiz/features/bilboard-power-100-irving-azoff-1006003352.story" target="_blank">2011音乐产业权力榜</a>第一，评语是“The Game Changer”）</p>
<p><strong>4.有没有乐观点的看法？</strong></p>
<p>对于音乐产业的现状，媒体总是在乐此不疲地营造悲情氛围，传统唱片业也从不放弃任何装可怜的机会。但是，历史总是要向前走的，音乐产业转型迟早是要完成的，机会只会眷恋那些勇于探索的人。前不久台湾公视的纪录片《听时代在唱歌》在网上很火，该片记录了台湾音乐产业一百年来的发展历程。说到最近十年的时候，我原本以为会各种苦情，结果看到的却是这个时代最积极的一面。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张培仁说的几句话，他正是华语音乐圈中最成功的探索者。</p>
<blockquote><p>张培仁说：</p>
<p>以前你可以通过各种后制手段，让事情变得光彩亮丽，消费者也就上钩了，可是现在他可能要回过头来只去面对几个基本问题：</p>
<p>第一个是音乐到底做得好不好，到底音乐本质有没有做到那个感情。</p>
<p>第二个是美学，音乐出去的时候它传播的美学讯息风格讯息鲜不鲜明。它的创意、视觉、平面、影像、美术有没有办法把这个讯息适切传达。</p>
<p>最后是在这个小的演出里面，我们能不能让这个演出本身开始让大家觉得This is a part of</p></blockquote><p>&#8230;</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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